电子显示屏使用流程

发布者:院长办公室/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2-09-28浏览次数:10

申请单位(部门)须对发布内容进行拟定审核,填写《福利app福引导入口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单》(附件1,经单位(部门)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提前3个工作日向党委办公室提出发布申请

党委办公室在接到申请单后,经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宣传工作院领导审核后,符合发布内容的信息,党委办公室备案存档,并申请单位(部门)向LED电子显示屏主管单位(部门)提出,主管单位(部门)安排发布。对不符合的信息,党委办公室有权拒绝发布。

发布内容应为学院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通知公告,重要节日的庆祝标语和宣传标语;学院及各单位(部门)重要新闻发布;学院及各单位(部门)重要学术报告、校园文化活动预告信息;学院集体或个人重要获奖信息涉及全院师生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服务信息经审核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。

学院各单位(部门)如需安装或拆卸LED电子显示屏,须填写《福利app福引导入口电子显示屏安装拆卸申请单》(附件2),经申请单位(部门)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同意,由后勤处、保卫处审核,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,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,未经批准自行安装或拆卸的单位(部门)或个人,将按照学院相关制度进行追责。